勿采野蘑菇 误食易中毒
作者:来源: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发表时间:2014-07-29 08:41:28点击:

 据省疾控中心食品安全专家统计,2011年-2013年,我省共报告误食毒蘑菇中毒事件19起,发病87人,其中死亡5人。自采自食野蘑菇十分危险,请您务必小心!

切勿自采自食野蘑菇,以防发生误食中毒

通常认为,形状漂亮、颜色斑斓的才是毒蘑菇。但专家告诉您,有些长相朴素的蘑菇其实毒性巨大。例如早几日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在广州白云山发现的大量“致命白毒伞”,外形就和我们平时食用的某些可食蘑菇十分相似,但它却含有剧毒毒素,50克(一两)白毒伞即可使人致命,是广东地区误食后致死率最高的蘑菇,被称为“第一号杀手”。

另外,由于是在野外,无毒的蘑菇往往与有毒的蘑菇混生,无毒蘑菇很容易受到毒蘑菇菌丝的沾染。所以即便食用的是无毒品种的蘑菇,仍然会有中毒的危险。

蘑菇的种类非常多。在我国,毒蘑菇就有约100种,可致人死亡的至少有10种。有毒还是无毒,专家也无法通过外表一眼识别。所以,大家切勿在野外采摘蘑菇食用,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误食毒蘑菇会出现哪些不适?

若煮食了自行采摘的野蘑菇后,很快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急性胃肠炎症状及视力模糊,就要高度怀疑毒蘑菇中毒,必须马上前往医院就医,千万不能拖延,否则容易引起昏迷乃至死亡等严重后果。

自我急救可用催吐

催吐是食物中毒最常用的自我急救方法。但如果患者出现昏迷,则不宜进行人为催吐,否则容易引起窒息。

特别提醒,警惕中毒“假愈期”

部分病人经治疗后,急性胃肠炎症状逐步缓解甚至消失。但由于毒素被肠道吸收入血后,侵害了实质脏器,会在1~2天后病情迅速恶化,出现肝、肾、心、脑等多脏器损害,尤以肝、肾损害为重。所以,在中毒初期症状缓解时,仍应留在医院积极接受治疗,观察一段时间,确保病情稳定好转再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