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举办《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培训
作者:来源: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发表时间:2018-03-30 11:06:56点击:
为提高省食品企业对《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理解和执行水平,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于2018年3月26日在珠江宾馆举办了相关培训。160名食品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培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处陈卫东处长、食用农产品市场安全监管处蔡希文科长就《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省食品安全学会戴昌芳会长在会中做出了讲话。培训由学会首席专家亓玉台主持。
培训现场
 
蔡希文科长介绍了《条例》的总体情况、《食品安全法》与《条例》立法思路对比、《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重点条款等内容。在介绍《条例》的立法思路时,她说明衔接食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出社会共治措施、对监管方式进行创新,使电子追溯步入实践是本次《条例》制定的亮点。
在讲解重点条款的过程中,她介绍了食品生产、经营、网上第三方平台应当关注的条款。对于食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并需要保留食品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以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供监督检查使用;对于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注重生产许可条件的持续保持,包括不限于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施设备、食品类别等;对于网上交易平台,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关注自身主体责任,按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报备,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必要时停止对商家服务;对于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也应关注自身主体责任,做到运营合规合法。此外,蔡希文科长以实际案例协助参会人员更好地理解法规要求,进而维护企业的利益。
蔡希文科长为到场企业代表讲解《条例》内容
 
陈卫东处长重点介绍了《条例》的修订背景意义、修订原则、修订的主要依据和特点,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解读,同时就监管中遇到的案例与现场人员进行交流。
在介绍修订背景时,陈处长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为监管提供法制保障、为解决省内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为出发点,阐述了修订《条例》的必要性。陈处长在培训中列明了《条例》的特点以及为了围绕这些特点,《条例》中做出的要求。在创新监管方式方面,《条例》要求强化细化生产经营过程制度、建立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建立责任约谈制度、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监测制度、建立资源共享的检验体系等。《条例》的修订,本着从严监管、从严追责、从重处罚的原则,采取了多种手段实施处罚、增设了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增设了从重处罚的规定。对于地方特色食品,相关部门将会制定名单,规范地方特色食品的发展。他在会中也为在座人员解析了《条例》对食品运输、网络食品进货查验、餐饮食品标签等的要求。
陈卫东处长在培训现场讲解《条例》内容
 
最后,首席专家亓玉台表示,本次培训对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健康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建议各企业在本次培训后继续认真学习新条例以及释义,为维护广东食品市场食品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本次会议圆满结束。(赵溪供稿/供图)
学会首席专家 亓玉台主持会议
 
学会会长 戴昌芳发表讲话